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结合日常监管,对2023年第四季度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450家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的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其中生产建设单位338家,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112家。初评结果为:生产建设单位中水土保持诚信单位(a级)166家、水土保持良好单位(b级)130家、水土保持警示单位(c级)2家、水土保持不良单位(d级)40家;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中水土保持诚信单位(a级)77家、水土保持良好单位(b级)35家。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满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证据,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证核实,并根据确认后的事实重新评定等级。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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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庆市2023年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信用初评结果
2.重庆市2023年水土保持咨询单位水土保持信用初评结果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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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重庆市2023年水土保持咨询单位水土保持信用初评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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